甘肃省天水市发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16-05-11 / 阅读:446

  9日,天水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天水市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据华夏融资租赁信息网了解,《方案》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基础设施租赁业务。引导国际融资租赁公司与我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合作,开展基础设施融资租赁业务。同时鼓励我市融资租赁公司与海外施工企业合作,开展施工设备海外租赁业务,积极参与重大跨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明确表示要充分发挥融资租赁业新型融资渠道的作用,加快推进融资租赁产业在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聚集发展,鼓励支持融资租赁公司采用离岸业务、单体项目公司业务、跨境租赁业务、出口设备保税租赁业务等多种业务模式,开展多元化融资租赁业务。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与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创新商业模式。鼓励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租赁资产,创新融资模式。将融资租赁业发展纳入政府财政资金和产业引导基金的支持范围。
  
  《方案》还表示支持融资租赁机构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制度和科学的风险机制,有效控制风险,推动建立出租人、承租人、供货商利益共同体,相互制约、共同发展体系。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
  
  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6〕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天水市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天水市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70号)精神,充分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加快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积极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委六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把天水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驿站和区域性现代化流通节点大城市的总体要求,紧抓全国融资租赁业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发挥金融投资主体与实体经济的互促共赢作用,积极设立融资租赁企业,推动我市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相关行业做大做强,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产业的稳步发展,构建完善的融资租赁法律保障体系,助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动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1.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以我市投融资企业为主体,加快培育一批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升我市融资租赁业整体实力。鼓励支持条件成熟的县区优先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支持我市机械制造、电工电器、电子信息、医药设备、建筑建材、现代农业、新能源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大型骨干企业和服务运营商、各类投资机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鼓励支持社会投资机构设立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投资租赁公司,积极支持面向创新创业个人的融资租赁服务,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国内外投资商和独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来我市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支持我市国有和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通过交流合作、兼并重组、增资扩股等形式,与国内外有实力的融资租赁公司在天水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2.进一步加快产业集聚。充分发挥融资租赁业新型融资渠道的作用,加快推进融资租赁产业在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聚集发展,鼓励支持在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或专业子公司、特殊项目公司(SPV),采用离岸业务、单体项目公司业务、跨境租赁业务、出口设备保税租赁业务等多种业务模式,开展多元化融资租赁业务。推动商业银行开发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在充分把控行业和产业链风险的基础上,发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开发区管委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
  
  3.加快推进产融结合。鼓励融资租赁公司立足我市产业优势,支持机械制造、电工电器、医疗化工、工程机械、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现代会展业、中药材等重点产业发展,优先支持节能环保、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战略性产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力度。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基础设施租赁业务,参与交通运输、邮政通信、能源供应、供排水、环保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稳妥发展居民家庭消费品租赁市场,开展家用轿车、家用信息设备、耐用消费品等融资租赁,有效推进产融结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二)创新发展方式。
  
  1.支持融资租赁业融合创新发展。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与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创新商业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探索融资租赁服务供应链融资模式。支持设立融资租赁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加快专业咨询、技术服务、评估鉴定、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等相关产业。鼓励开展经营租赁、转租和回租等租赁业务和其他租赁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兰州海关天水监管组等)
  
  2.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跨境租赁。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以融资租赁推动我市企业走出去,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支持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扩大高端设备进口,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引导国际融资租赁公司与我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合作,开展基础设施融资租赁业务。同时鼓励我市融资租赁公司与海外施工企业合作,开展施工设备海外租赁业务,积极参与重大跨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兰州海关天水监管组)
  
  3.鼓励发展资产轻量化经营方式。鼓励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租赁资产,创新融资模式;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与我市装备制造企业开展产业联运;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优先采购我市装备制造企业的相关产品作为标的物,以融资租赁业发展带动我市装备制造业发展,实现产业联动。(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三)完善体制机制。
  
  1.简化审批程序。设立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应符合相关条件,具体可按照商务部《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2004〕560号)有关规定办理。设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商务部《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准入审批指引》的有关规定办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进一步简化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审批程序,推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直报和限时办结制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
  
  2.健全管理制度。简化相关行业资质管理,减少对融资租赁发展的制约。对进口租赁物涉及配额、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等管理的,在承租人已具备相关配额、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前提下,不再另行对融资公司提出购买资质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取设备与自行购买设备在资质认定时享受同等待遇。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依法办理融资租赁交易相关担保物抵(质)押登记。规范机动车交易和登记管理,便利融资租赁双方当事人办理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
  
  3.加强行业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监管指标体系和监管评级制度。推广征信服务系统,融资租赁公司可按照相关规定,接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按要求报送企业客户相关信息,查询信用报告,防范交易风险。利用现场与非现场结合的监管手段,强化对重点环节及融资租赁公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信息共享的监管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融资租赁公司加强风险控制体系和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客户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控制经营风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天水银监分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等)
  
  4强化企业内部管理。鼓励企业完善公司结构治理,促进融资租赁机构制定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指导融资租赁机构创新业务流程,提高经营效益和服务效率。支持融资租赁机构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制度和科学的风险机制,有效控制风险,推动建立出租人、承租人、供货商利益共同体,相互制约、共同发展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工商局等)
  
  (四)落实配套政策措施。
  
  1.优化发展环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融资租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把发展融资租赁业作为支持实体经济、推进创业创新的有效手段,通过项目对接、媒体沟通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多途径提升融资租赁业的社会认知度和关注度。建立融资租赁业促进政策和监管服务体系,为引进、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及开展业务提供政策支持与服务保障。稳步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提高服务效率。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开展租赁业务,应当就租赁物的权属变更、权属转移、权属转让等提出申请。市建设、工商等部门要及时受理申请办理登记、公示、确认等有关手续,及时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抵押登记服务。(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工商局等)
  
  3.落实财税政策。将融资租赁业发展纳入政府财政资金和产业引导基金的支持范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鼓励县区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购买融资租赁服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农机具的实际使用者可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2020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可享受减按征收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比照“借款合同”税目计税贴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
  
  4.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支持力度。鼓励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措资金。支持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外债,调整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外债管理政策。支持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发行外债试行登记制管理。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与开展人民币跨境融资业务。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外汇进口先进技术设备,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向其总行申请外汇储备委托贷款支持跨境融资租赁项目。支持设立融资租赁产业基金,引导民间资本加大投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天水银监分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等)
  
  5.加快人才培养。加强融资租赁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建设,制定融资租赁专业人才培养规划,定向培养融资租赁专业人才。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培养一批融资租赁高级专业人员,满足融资租赁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支持市内有条件的高校设置融资租赁相关专业。支持企业在我市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相关培训、建立培训基地,加大融资租赁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等)
  
  三、保障措施
  
  (一)增强政策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利用国有资本金注入、民间投资、融企联合等方式,推动融资租赁业在我市机械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各个行业快速发展。全面落实金融、保险、投资等机构支持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创办融资租赁企业,吸引国内外企业在我市设立融资租赁机构。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衔接,细化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加快建立我市融资租赁信息平台,为融资租赁产业发展提供综合性保障,推动融资租赁企业与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园区开展对接,盘活中小企业资产,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
  
  (三)创新服务方式。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全面落实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项政策措施,支持鼓励各行业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国内外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支持鼓励金融业创新投融资项目,积极支持融资租赁业发展。各部门、各县区要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动工作,要建立运转快捷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配合协作,完善市县联动,形成良好的工作和发展格局。
  
  (四)加大宣传力度。依托政府网站和大众传媒,大力宣传国家和省上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我市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一系列扶持措施,营造良好的融资租赁业发展环境。通过各种座谈会、论坛、研讨会、专题讲座等方式宣传动员各行业积极参与投资融资租赁业,为全市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推动全市融资租赁业快速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天水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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