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丨系列专题六:案例分析——从实践角度加深理解(上)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18-11-10 / 阅读:1095

  专题引言:
  
  现如今不论新车市场还是二手车市场,都与汽车金融息息相关,汽车金融业务涉及的法律关系众多,包括借贷关系、抵押关系、融资租赁关系等等,其中法律风险重重,稍有不慎便可能卷至诉讼的旋涡。然而法律风险作为一种可识别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控制的。本律师事务所常年为一批汽车金融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结合团队办案经验,根据业务运行情况及业务中发生的风险情况,从行业现状、业务模式和成功案例三个方面对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特整理出汽车金融相关法律知识及案例系列文章,以期与读者共同学习探讨。本篇为各位介绍本团队处理的几个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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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金融专题目录
  
  第一部分 汽车行业现状
  
  一、我国汽车金融市场运行情况
  
  汽车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金融渗透率不断提高
  
  汽车金融市场竞争不断加剧
  
  二、我国汽车金融市场参与者
  
  商业银行
  
  汽车金融公司
  
  互联网金融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
  
  金融服务提供商(SP)
  
  第二部分 实务分析——从三种业务模式切入
  
  一、车抵贷
  
  普遍存在的六个风险点
  
  微贷网的成功引发的几点思考
  
  二、助贷
  
  线下助贷
  
  (1)模式解读
  
  (2)法律风险分析
  
  线上助贷
  
  (1)三种模式解读
  
  (2)法规政策对线上助贷的影响
  
  三、融资租赁
  
  直接租赁
  
  (1)直租的三大优势
  
  (2)直租模式中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汽车售后回租
  
  (1)概念解读
  
  (2)回租模式的合法性依据
  
  库存融资
  
  (1)三种模式解读
  
  (2)常见法律风险及律师建议
  
  委托租赁和转租赁
  
  (1)概念解读
  
  (2)经营范围如何写
  
  (3)行业准入
  
  乘用车和商用车
  
  (1)两种车的定义及行业现状
  
  (2)商用车融资租赁模式及优势
  
  (3)商用车融资租赁的律师建议
  
  第三部分 案例分析——从实践角度加深对汽金行业的理解
  
  本团队处理的经典案例:
  
  案例1:业务员弄虚作假、花式收费
  
  案例2:加盟商带着原件跑路
  
  案例3:债务人和担保人签错位置
  
  案例4:质押车一夜之间消失,报案未果
  
  案例5:承租人欺诈,51量库存车辆实际不存在
  
  其他参考案例:
  
  案例1:质押车辆未交付,质押关系是否成立?#p#分页标题#e#
  
  案例2:强制拖车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案例3:承租人因库存车并非新车主张租赁合同无效,法院是否支持?
  
  案例4:承租人未履行还款义务,除了租金,出租人还可以主张哪些费用?
  
  本团队处理的经典案例
  
  案例1业务员弄虚作假、花式收费
  
  案情简介:
  
  借款人本人是脑溢血患者,瘫痪在床,无收入来源,名下仅有一辆车,借款人妻子找到门店业务员申请贷款。
  
  按照公司规定,签署合同时,需要业务员上门家访,见证借款人亲自签署合同。业务员家访时,发现借款人躺在床上,并无意识,也无法签署合同,但为促成业务,业务员让借款人的妻子找到一个样貌相仿的人代签了字,同时在提交公司内部审核的材料上,对借款人的身体状况、收入来源等只字未提。后公司向借款人发放了37万元的贷款,业务员以帮助借款人成功获取贷款为由,向借款人的妻子索取高达7万元的好处费。后借款人逾期,公司在催收时发现这一情况,借款人的妻子认为她只拿到了30万元,愿意向公司返还30万,但剩余7万元借款人无需归还。
  
  处理方式:
  
  本案可以有两种解决方式。
  
  方式一:公司可以以车辆抵押借款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37万元,因为公司确实向借款人账户打了37万元,而且业务员并非公司员工,借款人妻子给业务员好处费与公司无关。但是这样的处理方式有如下弊端:
  
  第一,对公司产生不利的社会影响。公司即使打赢了官司,借款人还是会到处宣传公司乱收费、收费高。
  
  第二,不利于公司日后管理。公司虽然通过诉讼拿到了钱,没有实际损失,业务员和加盟商也没有损失,这事可以就这样不了了之。但是一个业务员这样操作了,以后就会有更多的业务员也效仿“花式收费”,如果不及时杀鸡儆猴,公司日后将更难管理。
  
  方式二:本案中,最终在我们团队的建议下,公司先和借款人达成和解,借款人一次性还款30万元,剩余的7万元和相关利息损失等,依据公司与加盟商的服务协议,要求加盟商赔偿损失。加盟商在赔偿损失后,根据其与业务员的劳动合同关系,要求业务员承担损失。
  
  案例2加盟商带着原件跑路
  
  基本案情:
  
  (本案是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进行车抵贷的)加盟商和借款人签订《车辆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加盟商放款给借款人,借款人将车辆抵押给加盟商。加盟商随后与车贷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约定将对借款人的债权按一定的价格转让给车贷公司,若3个月内借款人不向公司还款的,则加盟商无条件回购债权。3个月期限届满后,公司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还款,也可以选择要求加盟商回购债权。3个月后,公司选择先向借款人主张债权,于是问加盟商拿《车辆抵押借款合同》原件(之前加盟商只给了扫描件),结果却发现加盟商带着这些原件跑了。
  
  处理方式:
  
  加盟商带着原件跑路后,公司只能依据《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起诉加盟商,要求加盟商承担回购的义务。
  
  公司不可能对前端那么多业务员和加盟商做到规范化管理,因此,需要通过提高内部审核的标准来规避风险。如公司可要求对借款人签订合同、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的整个过程进行录像,这样公司内部审核时可以查看视频,以防合同签订和抵押登记存在弄虚作假;公司定期派人前往门店查看合同、车辆登记证书等原件资料,并对真实性进行核实,这样加盟商才会重视对合同、原件的保管和真实性的审查。
  
  案例3债务人和担保人签字签错位置
  
  基本案情:
  
  加盟商和多个借款人签订多份《车辆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加盟商放款给借款人,借款人将车辆抵押给加盟商。加盟商随后与车贷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约定将对多个借款人的债权按一定的价格转让给车贷公司,若3个月内借款人不向车贷公司还款的,则加盟商无条件回购债权。同时,加盟商指定员工李某作为债权转让经办人,即加盟商把债权转让给车贷公司,车贷公司将债权转让款打到李某的账户中,同时,李某还对加盟商的回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但是,加盟商、李某、车贷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时,在债权转让人一栏,加盟商盖了章,李某也签了字,在担保人一栏,也是加盟商、李某都盖章签字。而具体单笔债权转让的单据中,债权转让人一栏却写的是李某的名字。
  
  处理方式:
  
  单从《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来看,债权转让人和担保人分别是谁不明确;结合单笔债权转让的单据来看,债权转让人是李某,担保人是加盟商。故无法明确债权转让人到底是谁,这涉及到我们起诉的主体到底是谁——依据单笔债权转让合同,在申请仲裁时应当把李某作为债权转让人,加盟商作为担保人,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p#分页标题#e#
  
  所以合同签订要慎重。如这个案子,不能以为《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债权人和担保人一栏,让两个人都签字会更加万无一失,应该在合同中明确法律关系,签字的时候也要签对地方。
  
  —END—
  
  下期预告:
  
  下期将继续介绍本团队做过的一些汽车金融行业的经典案例,欢迎保持关注。
  
  作者:沈越天 威亚汽金 来源: 威亚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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