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银监局关于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15亿元人民币的批复
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你公司《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国金租〔2015〕4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95亿元人民币。此次增资后,你公司的实收资本由8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95亿元人民币,股东出资比例不变,各股东的出资额及所占比例为:
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手续。
深圳银监局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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