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天津建立全国性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的建议——民盟天津市委会2015年两会提案
天津的融资租赁业发展迅速,在全国处于龙头战略地位。但天津融资租赁资产交易的业务发展呈现相对的短板,制约着天津乃至全国融资租赁业的进一步发展。为进一步加快天津乃至全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在滨海新区及条件较好的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基础上建立全国性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势在必行。
一、在滨海新区建立全国性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的必要性
(一)改变我国没有专业的融资租赁资产交易的场所,进一步提高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效率。据调查,包括天津在内的国内相当多的融资租赁公司面临进一步发展对租赁资产证券化的融通资金问题。通过在滨海新区建立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并与之相适应开发相关的融资产品,将为众多租赁公司建立稳定、匹配和可持续的资金供给市场,可以解除租赁公司的后顾之忧。
(二)使滨海新区为主体的天津融资租赁业在全国保持排头兵地位。通过在滨海新区建立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可进一步发挥天津融资租赁业服务和辐射全国的重要作用。
(三)更好地实施自贸区战略,进一步发挥滨海新区改革开放政策作用。在天津滨海新区建立自贸区的同时,建立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将进一步发挥滨海新区改革开放的政策推动和服务辐射全国,以及发挥排头兵的作用,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逐步扩大天津滨海新区的国际经济金融影响力,促进滨海新区和天津经济获得进一步加快发展。
(四)充分利用滨海新区金融先行先试的优惠政策。即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融资租赁的政策,既为融资租赁企业,也为与之相适应的市场建立奠定了一定的政策基础。
二、在滨海新区建立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的建议
(一)以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为基础
鉴于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是目前我国唯一经财政部批准的专业经营不良金融资产等金融资产交易的机构,按照国际惯例设立登记结算公司的金融资产交易所。作为全国性交易平台,其直属分支机构遍布31个省市,实现了全国范围异地同台交易,与500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在融资租赁领域取得进展,拥有成熟的产品和交易模式、规范的交易规则、先进的交易系统。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性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将实现对本市已有的市场资源充分节约和集约利用,迅速开展业务,实现既定目标。
(二)建立全国性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的具体内容
1. 建议拟定市场名称为“中国(天津)租赁资产交易中心”。与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实施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2.建议将市场地点拟定在东疆保税港区或于家堡金融服务区。两者均属天津自贸区的区域范围。
3.建议对东疆保税港区或于家堡金融服务区与金融资产交易所共同建设。具体工作由金融资产交易所承办,配套政策及相关建设配套由当地政府负责。
4.建议在东疆保税港区或于家堡金融服务区开设交易资金结算专用账户,租赁资产交易中心业务产生的资金均基于此账户结算。租赁资产交易中心收入形成的税收归属于所在地政府。金融交易所负责提供产品、规则、交易系统等具体工作服务。
5.建议有关部门按照金融改革先行先试政策,给予适当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及一定的政策性补贴,并为在租赁资产交易中心参与交易的租赁公司提供税收及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以进一步促进集聚发展。
6.建议先在天津自贸区挂牌,主要开展国内融资租赁资产交易业务;待该市场的国内业务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进行国际化的融资租赁资产交易业务,成为国际化的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
一、在滨海新区建立全国性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的必要性
(一)改变我国没有专业的融资租赁资产交易的场所,进一步提高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效率。据调查,包括天津在内的国内相当多的融资租赁公司面临进一步发展对租赁资产证券化的融通资金问题。通过在滨海新区建立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并与之相适应开发相关的融资产品,将为众多租赁公司建立稳定、匹配和可持续的资金供给市场,可以解除租赁公司的后顾之忧。
(二)使滨海新区为主体的天津融资租赁业在全国保持排头兵地位。通过在滨海新区建立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可进一步发挥天津融资租赁业服务和辐射全国的重要作用。
(三)更好地实施自贸区战略,进一步发挥滨海新区改革开放政策作用。在天津滨海新区建立自贸区的同时,建立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将进一步发挥滨海新区改革开放的政策推动和服务辐射全国,以及发挥排头兵的作用,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逐步扩大天津滨海新区的国际经济金融影响力,促进滨海新区和天津经济获得进一步加快发展。
(四)充分利用滨海新区金融先行先试的优惠政策。即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融资租赁的政策,既为融资租赁企业,也为与之相适应的市场建立奠定了一定的政策基础。
二、在滨海新区建立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的建议
(一)以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为基础
鉴于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是目前我国唯一经财政部批准的专业经营不良金融资产等金融资产交易的机构,按照国际惯例设立登记结算公司的金融资产交易所。作为全国性交易平台,其直属分支机构遍布31个省市,实现了全国范围异地同台交易,与500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在融资租赁领域取得进展,拥有成熟的产品和交易模式、规范的交易规则、先进的交易系统。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性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将实现对本市已有的市场资源充分节约和集约利用,迅速开展业务,实现既定目标。
(二)建立全国性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的具体内容
1. 建议拟定市场名称为“中国(天津)租赁资产交易中心”。与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实施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2.建议将市场地点拟定在东疆保税港区或于家堡金融服务区。两者均属天津自贸区的区域范围。
3.建议对东疆保税港区或于家堡金融服务区与金融资产交易所共同建设。具体工作由金融资产交易所承办,配套政策及相关建设配套由当地政府负责。
4.建议在东疆保税港区或于家堡金融服务区开设交易资金结算专用账户,租赁资产交易中心业务产生的资金均基于此账户结算。租赁资产交易中心收入形成的税收归属于所在地政府。金融交易所负责提供产品、规则、交易系统等具体工作服务。
5.建议有关部门按照金融改革先行先试政策,给予适当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及一定的政策性补贴,并为在租赁资产交易中心参与交易的租赁公司提供税收及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以进一步促进集聚发展。
6.建议先在天津自贸区挂牌,主要开展国内融资租赁资产交易业务;待该市场的国内业务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进行国际化的融资租赁资产交易业务,成为国际化的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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