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涉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监管重点
12月22日,审计署网站公开了《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其中披露了有关部门对审计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地方债管理不够严格方面,详细分析了隐性债务屡禁不止和拖欠企业账款仍有新增的原因,并给出针对性对策。
比如工信部表示组织新一轮摸清拖欠账款底数工作,配合财政部等部门统筹推进化债与清欠工作,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适当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清欠,为清欠引入“源头活水”。
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地方债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下称《地方债整改情况》),当前地方债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违规举借债务尚未全面停止;二是拖欠账款有所新增。
尽管在严监管之下,目前中国已经初步遏制隐性债务增长势头,但仍有一些地方违规举债,形成新的隐性债务。而拖欠企业账款虽然也经过去年以来清欠行动取得成效,但各方面反映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为何如此?
上述《地方债整改情况》分析,部分地方受经济基础薄弱叠加土地出让收入下滑、融资平台“造血”能力差等因素影响,从信托和保险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多种渠道违规举债、虚假化债,也反映出政绩观、债务观仍然存在偏差。而相关法律法规虽然对无预算采购、超预算审批、禁止垫资建设等有规定,但不够细化、刚性不足,执行宽松软使违法成本低,造成新增拖欠等问题屡禁不绝,加之地方财力紧张,清欠缺乏“源头活水”。
今年6月审计署报告披露,24个地区所属国企通过在金融资产交易所违规发行融资产品、集资借款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融资,至2023年底余额373.42亿元,主要用于支付到期债务、发放人员工资等,形成政府隐性债务112.58亿元。
对这一问题,金融监管总局分类推进整改。比如,对信托、保险以及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提供的融资,督导有关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加大清偿力度,研究制定加强保险资管公司债权投资计划规范管理、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文件,推动相关金融业务回归本源,防范地方国企借道此类业务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而财政部督促有关地方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偿还、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清退涉众融资等落实整改要求。
截至2024年9月底,前述24个地区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89.41亿元;对其他债务,正在筹措偿还资金或录入隐性债务统计监测系统等,并制定了分年偿还计划。
而为了彻底遏制隐性债务增长问题,上述《地方债整改情况》谈到下一步工作安排,是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
具体来看,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排查信托公司、保险资管机构债权投资计划业务,严禁通过各种形式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指导各地强化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并将涉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监管重点。
另外,金融监管总局还将指导金融机构加快落实金融支持化债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存量债务做好接续和置换,严格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融资平台提供新增融资,稳妥处置存量涉众债务,制定涉众风险应急预案。
而财政部将加快推进地方政府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合并监管,开展覆盖法定债务、隐性债务、拖欠账款、需地方政府偿还的其他债务、地方国企债务等全口径债务监测。
另外,财政部表示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改变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法不依、惩戒措施宽松软状况;发挥增量政策效应,督促各地用好6万亿元置换政策在内的一系列化债支持政策,确保实现2028年底前隐性债务“清零”目标。
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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