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长沙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长沙市促进工程机械产业发展条例》,条例指出:市、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推动银企对接,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工程机械企业融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加强对工程机械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中长期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工程机械产业特点的保险品种,为工程机械产学研合作提供保险服务。支持开展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服务。《长沙市促进工程机械产业发展条例》已经2024年8月29日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6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条 为了促进工程机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产业创新能力、产业链韧性和产业竞争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促进工程机械产业发展,应当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开放融合的原则。促进工程机械产业发展相关措施,应当符合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第三条 市、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程机械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将工程机械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预算资金支持工程机械产业技术创新发展,建立工程机械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程机械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促进工程机械产业发展工作。发展和改革、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工程机械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支持工程机械产业发展的具体工作,在要素供给、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为工程机械企业发展提供支持,依法开展工程机械特色配套工业园区建设。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工程机械产业发展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第五条 支持企业、高校院所、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投融资机构等开展工程机械领域产学研合作,共建技术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协同推进工程机械产业技术的研发、中试、产业化。市、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推动银企对接,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工程机械企业融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加强对工程机械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中长期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工程机械产业特点的保险品种,为工程机械产学研合作提供保险服务。支持开展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服务。第六条 市、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工程机械产业技术创新,推动工程机械相关领域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搭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推动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公共检测计量认证平台、公共研发设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和中试基地等建设;(四)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联合创新实验室等协同创新工作;支持工程机械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第七条 市、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工程机械新型技术改造、设备以旧换新、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纳入工业经济发展重点,推动工程机械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支持工程机械企业开展以下工作:(一)利用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智能化工程机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二)应用智能制造标准,通过新型技术改造建设智能工位、智能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发展智能制造;(三)完善综合数据服务平台,为工程机械产品提供状态预警、故障诊断、维护检修等智能服务;(四)加强电动工程机械用电池系统、电机系统、电控系统、换电系统以及氢能工程机械动力系统等核心零部件的攻关和规模应用,加快工程机械新能源化发展。鼓励在城市环境建设、室内作业、特殊工况等领域优先推广使用新能源工程机械。第八条 负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健全工程机械领域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强工程机械领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依法及时处理工程机械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及时发布海外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动态信息和预警提示,为工程机械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
第九条 鼓励工程机械整机企业加强核心零部件自主研发,成立独立零部件企业;鼓励工程机械整机企业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依法并购或者入股其核心零部件供应商,提高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强工程机械核心零部件企业的招商引资和支持发展力度。支持工程机械整机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协同发展。鼓励工程机械整机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在零部件研发、生产、服务等方面加强协作,带动工程机械零部件企业发展;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项目投资、技术对接、场景开放、供应链协同等活动,提高协同协作水平。支持工程机械行业协会牵头搭建共享采购服务平台,促进专属供应链转为共享供应链,降低企业采购成本。建立工程机械零部件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构建包含行业地位、履约能力、创新能力、管理能力、经营能力、社会责任、人员评价等在内的评价指标,引导零部件企业按照标准提升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推动工程机械同类产品非核心零部件标准化。第十条 市、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管委会应当支持工程机械整机企业、工程机械再制造设备出口企业、工程机械行业协会(行业联盟)等参与数字化后市场服务平台、再制造及维修设备产业基地建设,完善工程机械再制造及维修设备质量标准体系,促进工程机械再制造及维修设备规范化发展。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支持工程机械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在技术性贸易措施、市场规则和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支持工程机械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拓宽销售渠道。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建立工程机械国际贸易风险预警和国际争端快速反应机制,帮助工程机械企业应对贸易中的突发问题,为工程机械产业国际化发展提供相应保障。支持举办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含海外分展),为工程机械企业提供国际化交流、展示、交易平台;支持工程机械企业组织展览展销、商务洽谈、开拓线上展会。第十二条 市、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工程机械产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加强研发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院所开设符合工程机械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课程,支持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工程机械企业联合设立教学实习基地,搭建完善人才交流平台,加快产业人才培育。支持工程机械企业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第十三条 市、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听取工程机械企业的意见和诉求,帮助工程机械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第十四条 鼓励工程机械企业、工程机械行业协会等参与本市工业文化资源的建设、开发、利用。加强促进工程机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推进工程机械产业品牌建设,发展品牌文化,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第十五条 支持工程机械行业协会、高校院所、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企业等加强对行业发展趋势和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引导工程机械产业可持续发展。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提高与株洲市、湘潭市等周边城市工程机械产业协同发展水平,协调解决工程机械产业跨区域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国内外工程机械产业发展重点城市的交流合作,推动本市工程机械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