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15-06-02 / 阅读:497

  来自河北省港航管理局消息,为切实推动河北省海运业快速发展,河北省人民政府于5月29日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河北省海运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到2020年,河北将基本建成与公路、铁路、航空等其他运输方式相协调,安全、便捷、高效、绿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海运产业体系,实现海运业企业规模化、管理现代化、船舶大型化、运输专业化目标。海运船舶运力达到500万载重吨以上。海运业抗风险能力整体增强,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基本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河北省国民经济发展需要。
  
  《实施意见》还从建设现代海运船队、拓展现代海运服务业、提升海运业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主要解决“五大突出问题”。
  
  着力提升河北省海运船队规模。重点通过支持海运龙头企业通过低成本扩张、跨行业发展等方式做大做强,努力培育具有较强国内外竞争力的海运集团,打造河北海运品牌;引导中小海运企业通过租赁、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实现规模化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形成规模发展。
  
  完善现代海运服务业体系。重点是在推进船代、货代、船舶管理等传统海运服务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海运金融、海运保险、海运交易等高端海运服务业。加快研究探索成立河北省航运交易所,鼓励海运业由传统企业向现代物流供应商转型升级。同时,加快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海运发展基金,吸收社会资本参与。
  
  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建立海运服务中心,完善服务设施,营造良好的口岸环境,实行一站式通关、全方位服务。同时,大力发展航运金融,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鼓励金融机构对海运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扩大信贷规模,延长贷款期限,开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另外,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和监管环境。做好中小海运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实行“宽进严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海运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鼓励河北省高等学校开设海运相关专业,优化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为海运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同时加快发展海员现代职业教育,研究制定海运专业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政策。
  
  加快建设绿色海运。重点推广靠港船舶岸电技术、大型设备油改电技术。鼓励使用清洁替代能源,开展LNG动力船舶、大型港口设备清洁能源试点。落实水运节能减排方案,完善海运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监测、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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