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15位纳税人识别号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失效,请及时办理税号变更手续!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规定,存量企业原营业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将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所有企业将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因此请存量纳税人及时换照,同时办理税务登记号变更工作。
我局将变更流程及注意事项整理如下,具体请点击“下面链接“查看。
附件一:国税变更税号流程及注意事项
(http://www.tjsat.gov.cn/11299000000/0100/010005/20171017100833003.shtml)
(http://www.tjsat.gov.cn/11299000000/0100/010005/20171017100833003.shtml)
东疆保税区国税局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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