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确:融资租赁公司不受4倍LPR限制
来源:wind
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简介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由各报价行按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得出,为银行贷款提供定价参考。目前,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
随着降息话题热议,贷款合同利率上限话题再被拿出来讨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即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定上限为12.4%。
融资租赁公司不受4倍LPR限制
因为上述,不少人误认为借款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即为4倍LPR,也适用于融资租赁合同。
对此,早年山东高法的一篇发文已对融资租赁利率上限话题做出解释:
“别以为借款最高利率为4倍LPR,最高法明确这七类公司不受4倍LPR限制。”
1.小额贷款公司;
2.融资担保公司;
3.区域性股权市场;
4.典当行;
5.融资租赁公司;
6.商业保理公司;
7.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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