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渤海租赁融资租赁业务风控体系建设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20-02-21 / 阅读:1767

  渤海租赁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是首家于中国A股上市的租赁产业集团。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飞机租赁、集装箱租赁、境内融资租赁等,旗下拥有Avolon、Seaco、天津渤海租赁、横琴国际租赁等境内外细分行业领先的租赁公司,是全球第三大飞机租赁商、第二大集装箱租赁商。
  
  渤海租赁现为A股市场最大的以经营租赁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已被纳入沪深300指数成分股,获国内AAA主体及债项评级。截至2018年末,渤海租赁总资产达2858亿元,年度收入逾412.91亿元,年度归母净利润22.79亿元。在2018年《财富》中国500强榜单中,渤海租赁位列第205位。
  
  渤海租赁公司旗下租赁业务包括:飞机、集装箱、基础设施与不动产、高端设备、船舶和新能源汽车等。是全球交通金融服务领域的领导者。
  
  租赁业务风控体系建设
  
  渤海租赁严格遵守商务部、银保监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借鉴商业银行及其他类似机构的风险管理机制和标准,坚持专业化运作,建立了以业务评审委员会为核心的风险管理组织机构、风险管理制度完善、风险管理权责明确、风险监控及时的风险管控体系。
  
  2013 年9 月,商务部颁布了《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12月,银监会修订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加强了对融资租赁业的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经营行为,有利于融资租赁行业防范运营风险。渤海租赁的风险管理体系综合了银保监会及商务部的监管要求,同时借鉴国际租赁公司经验,制定了适合自己的风险监控指标。
  
  公司借鉴了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标准,吸收其风险管理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构建了风险加权资产的风险量化评估机制。
  
  (1)借鉴银行信贷审批委员会机制,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目前,渤海租赁设置了专门的业务评审委员会,风险管理部为业务评审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为风险归口管理及日常执行机构并接受所在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直接领导。所有租赁项目和重大风险事项必须通过业务评审委员会风险评审会,再报董事会决策,实行单向审批制度。业务部、资金部及财务部等其他各部门行使风险反馈、监督职能,对项目风险信息进行持续跟踪,及时做出反馈,形成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渤海租赁公司本部组织架构图
  (2)参照银行内部评级法,构建租赁项目风险评级体系
  
  参照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法,公司按照承租人规模大小制定了以层次分析(AHP)为核心的租赁项目及承租人风险评级模型,并逐步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重点行业的风险评级模型依据其行业特点和风险特点进行细化完善。
  
  公司目前的租赁项目风险评级体系基本实现了对租赁项目的量化评级,为信用风险量化评估奠定了基础,使租赁项目风险管理工作由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转变,更加客观和科学的进行项目风险管理。
  
  (3)引入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技术,推行信用风险量化评估
  
  通过借鉴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技术,在融资租赁项目评级体系的基础上,积极构建融资租赁项目风险量化评估机制,以期实现对租赁项目的风险实时跟踪,对不同业务区域、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项目执行全面的风险限额管理,有效地应对和缓冲项目风险。公司建立了承租人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具体如下:
  
  承租人信用风险评级体系
  (4)注重租赁资产管理,有效防范租赁物风险
  
  融资租赁与商业银行贷款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即产权,是租赁资产的真正所有人,使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三权分离。而普通的银行贷款中,银行一般仅拥有标的物的抵押权。因此,出租人比商业银行更关注租赁资产的运营状况及市场价值变动情况。
  
  渤海租赁一方面注重租赁资产的运营监督,由运营管理部负责租赁物产权办理、抵押、保险等与产权相关的权利,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租赁物运营检查及时跟踪租赁物的运营状况,防范租赁资产损失、损毁及有形损耗导致的贬值,使得租赁物通过有效运营保值升值;另一方面,公司及时监控租赁物的市场价值的变动趋势,同时使得租赁本金的回收与租赁物的残值匹配。一旦承租人违约,将收回租赁物,有效防范租赁资产的残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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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018年风控指标情况
  
  单位:亿元
  
  注:1、Avolon 客户逾期超过90 天且丧失支付能力,GSC 客户逾期超过360 天且丧失支付能力时会将其计入不良资产。
  
  2、租赁资产余额=融资租赁资产余额+经营性租出的固定资产
  
  3、资产减值及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
  
  近三年,发行人不良资产占租赁资产比重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与行业平均值对比而言,渤海租赁应收融资租赁款贷款不良率处于较低水平,主要原因如下:
  
  (1)渤海租赁公司拥有全面的风险管理制度,各项业务严格按照规则制度操作,对业务风险缓释措施要求严格;
  
  (2)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方向,主要包括基础设施租赁、飞机租赁、商业物业租赁、高端设备租赁等,通过控制行业集中度,有效降低系统性风险;
  
  (3)公司投放区域主要集中在京津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等经济发达地区,通过区域选择,尽可能降低了区域风险;
  
  (4)公司有着严格的租赁行业准入要求,对承租人管理能力、运营能力,盈利能力、信用水平有严格的限制,对煤炭、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列入限制性行业,有效降低项目信用风险;
  
  (5)公司近几年来积极开拓风险较低的飞机租赁业务、新能源业务等,且占整体业务比重逐年提高,有效摊薄了应收融资租赁款贷款不良率。
  
  渤海租赁子公司皖江金融租赁作为中国银保监会监管下的金融租赁公司,率先根据相应监管指标完成了租赁资产质量分级分类系统的开发,进行租赁资产质量分级分类试用, 并不断完善。该系统密切监控公司资产状况,实施融资项目管理及全面资产监管,能够有效分析资产状况及资源分配情况。结合评估承租人还款可能性及应收融资租赁款本息的可回收性,公司设定资产质量分类标准,将资产分为五个类别,分类标准如下:
  
  皖江金融租赁租赁资产质量分类方法
风险组合

确定依据

 

 

正常

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债务:

承租人一直能正常偿还租金;

政府对承租人所在行业没有出台限制或禁止其未来发展的规定;

外部宏观环境没有发生对承租人经营不利的变化;

财务、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任何影响租金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

租赁物件使用正常,不存在影响承租人还款意愿的消极因素。

 

 

 

 

关注

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宏观经济、政策法规、市场、行业环境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对承租人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承租人的偿还能力;

承租人的股权结构调整或经营资质下调,对偿还租金产生不利影响;

承租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变化;

承租人的主要领导人(包括实际控制人)或核心管理层发生了重大变更,对偿还租金产生不利影响;

承租人一些关键财务指标低于行业平均指标较大幅度或关键财务指标较其过往有较大幅度下降;

承租人发生重大投资行为或已投资项目出现重大调整,不利于租金偿还;

承租人不配合对其进行资信再评判的调查工作;

抵押品、已抵押资产或质押资产的价值减值;

发现承租人有重大负面信息(包括发生责任事故/法律纠纷/违规行为等导致重大赔偿,或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等)不利于租金偿还;

●租赁物件运行未能达到承租人预期目标,可能会降低承租人的还款意愿;

租金偿还逾期已达 1 个月以上。

 

 

 

 

次级

债务人的还款能力明显出现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承租人因内部管理问题,已严重影响了租金的足额偿付;

承租人经营亏损,已严重影响了租金足额偿付;

●承租人出现资金困难,不能偿还对其他金融类债权人的债务;

承租人需要进行债务重组;

●承租人不得不寻求变卖核心资产或租赁物件、履行担保等措施,以保证足额还款;

租赁物件被承租人处置或设置了其他权益或实施了重复融资行为,已危及资产安全;

●租金偿还逾期已达 3 个月以上。

 

 

可疑

可疑类指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承租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承租人资不抵债;

承租人逃废银行债务和应偿还的其他债务;

●承租人的债务已经过重组,但仍然不能足额偿还,且还款状况进一步恶化;

银行等金融类机构已诉诸法律来催缴融资款;

 

 

 

损失

损失类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承租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者撤销,相关程序已经终结,公司对交易对手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承租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或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 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司对交易对手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债权。

●承租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对其财产、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承租人触犯刑法,依法被判处刑罚,导致其丧失还款能力,其财产不足以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公司经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

公司对承租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或者交易对手和担保人按照《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进行重整或者和解程序后,重整协议或者和解协议经法院裁定 通过,根据重整协议或者和解协议,公司无法追偿的剩余债权。

 
#p#分页标题#e#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风险组合

计提比例

正常

1.5%

关注

3%

次级

30%

可疑

60%

损失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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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指标
  
  银保监会监管指标
  
  银保监会为负责国内运营的金融租赁公司主要监管机构。根据银监会2014 年3月新颁布实施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 年第3 号),渤海租赁子公司皖江金融租赁为受银保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适用上述《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管指标。皖江金融租赁应当遵守以下监管指标的规定:
  
  a. 资本充足率: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银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当前最低要求为8%)。
  
  b. 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金融租赁公司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p#分页标题#e#
  
  c. 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金融租赁公司对单一集团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d. 单一客户关联度:金融租赁公司对一个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
  
  e. 全部关联度:金融租赁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f. 单一股东关联度:对单一股东及其全部关联方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在金融租赁公司的出资额,且应同时满足本办法对单一客户关联度的规定。
  
#p#分页标题#e#  g. 同业拆借比例:金融租赁公司同业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0%。
  
  商务部监管指标
  
  商务部为负责国内运营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监管机构。根据商务部2005 年2 月颁布的《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为防范风险, 保障经营安全,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一般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 10 倍。风险资产按企业的总资产减去现金、银行存款、国债和委 托租赁资产后的剩余资产总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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