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弄混汽车金融和汽车消费贷款的概念了!(建议收藏)
汽车金融从广义上来说是汽车产业与金融产业的结合,涉及汽车生命周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售后、流通等各个环节。
2008年中国银监发布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贷款的非银行金融企业法人”。依据此条规定,亿欧智库认为,狭义的汽车金融可以定义为是在汽车销售环节发生的,为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的金融服务。
根据汽车金融服务对象的不同,狭义汽车金融(以下简称“汽车金融”)又可分为零售汽车金融和库存汽车金融。
零售汽车金融是汽车金融机构为汽车购买者提供的包括消费贷款、消费分期、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库存汽车金融则是为汽车销售者(如经销商)提供的在销售发生前进行库存管理时进行的融资。
亿欧智库认为,汽车金融市场参与者主要有四类: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汽车金融互联网平台、汽车融资租赁公司。
汽车金融,汽车消费贷款,汽车融资租赁公司
1、商业银行
从1998年中国银监会出台《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开始,汽车信贷业务进入正式发展阶段。在2004年汽车金融公司入场前,银行一直是汽车金融市场的垄断者。
近几年,随着汽车产业和金融产业的发展成熟,汽车金融进入了多种参与者共存的多样化发展阶段,但银行在汽车金融行业依然享有最大份额。
以平安银行为例,平安银行的汽车金融业务在过去的五年里爆发式增长。其中个人汽车贷款余额的年增长率维持在20%以上,且近三年的增长率也有上升趋势。商业银行在汽车金融行业依然具有增长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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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汽车金融参与者相比,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于客户存款,资金成本最低。
但是,银行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信用条件,对于信用不达贷款额度或“白户”而言,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另外,由于更高的风控要求,商业银行一般不提供二手车贷款服务,迫使二手车购买者选择其他金融方式购车。
2、汽车金融公司
商业银行之外,第二大汽车金融参与者是汽车金融公司。截至目前,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汽车金融公司共有25家,其中24家由主机厂控股,1家由经销商控股。(相关文章:建议收藏 | 2018年最新全国汽车金融公司汇总及业务概述)
汽车金融公司的总贷款余额在2018年上半年达到7041亿元,贷款规模在过去两年持续增长。即使在2018年汽车销量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汽车贷款余额增长率有所下降,但依然能维持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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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公司与主机厂或经销商紧密相连,更有渠道优势。由于有主机厂贴息,汽车金融公司的贷款利率也较低。但汽车金融公司一般只为自身主机厂股东品牌提供贷款服务,与汽车金融互联网平台和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可跨品牌、产品多样化的特点相比,有一定的局限性。
3、汽车金融互联网平台
汽车金融互联网平台和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是近几年兴起的汽车金融参与者。汽车金融互联网平台提供的金融选择多以融资租赁、消费分期为主。
汽车金融互联网平台利用流量优势获取客户,为汽车购买者提供包括汽车资讯查询、汽车交易、金融方案选择等多样化服务。
汽车金融互联网平台可同时涉及多品牌,产品更具多样性,且贷款要求相对较低,审批速度快。
但与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相比,选择可提供汽车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平台提供的金融方案,融资成本会更高;对于平台而言,与专业的金融机构相比,客户相对下沉,信用水平低,出现坏账的概率也更大。
4、汽车融资租赁公司
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专门为汽车购买者提供融资服务,主要包括售后回租和直租等方式。随着消费观念的升级,消费者更注重汽车的使用价值而非象征意义,汽车融资租赁由此爆发。
消费者选择融资租赁方式购车,可以实现多种需求。以汽车融资租赁的“1+3”模式为例,消费者第1年以租赁的形式获得车辆使用权,第二年起可以自主选择续租、付尾款或退租。
产品的多样化为汽车融资租赁注入活力。与汽车金融互联网平台一样,融资租赁的贷款利率也相对较高;且融资租赁公司没有汽车金融互联网平台的流量优势,因此对渠道更加看重。
本文是《2019汽车金融行业研究报告》的部分章节解读,该报告将于2019年2月发布。
文章来源:亿欧网 作者: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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