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资产盘活的几种方式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17-04-11 / 阅读:784

  随着国内融资租赁行业的飞速发展,我国融资租赁资产规模迅速扩大,据银监会统计,截止到2016年末,金融租赁行业资产总额已达2.04万亿元,如何加强对存量资产的盘活成为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目前还是“融资”与“融物”并举的阶段,对于其资产盘活也涉及到物权和债权等多方面问题。
  
  租赁行业良性资产是指租赁期限届满租赁资产归出租人所有后尚有残值剩余的资产。对于良性资产盘活,主要指导原则是让租赁资产尽可能地发挥其效用。对于这类资产盘活方式主要包括资产转让、能效迁移、资产置换、资产证券化等。
  
  1.资产转让:可以直接在租赁期限届满后以适当价格将租赁资产出售给承租人,或者以低于市场价格转让给其他投资人。这就要求租赁公司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与经营性租赁业务相结合的创新性租赁业务。
  
  2.能效迁移:是指打破租赁资产原本的功能效用,对该功能下残值无法再利用或无残值的租赁资产开发出其他功能效用,对其能效做迁移开发。例如,对已无法再使用的飞机可以作为展览物或者改造为消费参观场所等等。
  
  3.资产置换:是指对尚有残值的租赁资产,可以通过与承租人置换获得其他资产,或者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置换成承租人企业股权,也可与其他租赁公司或者企业置换租赁物,通过易物的形式获得新的租赁渠道。
  
  4.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公司可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现金流的租金等应收账款资产汇集起来,通过信用增级,经交易市场进行出售流通,据以融通资金,回笼资金。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中涉及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方:发起机构、信托受托机构、信用增级机构、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和证券投资机构。资产证券化方式的具体实施关键是资产证券化要求,一般而言,证券化资产须具备良好的未来预期收益,要有未来的现金流量作保证,本息偿还能够分摊于整个资产的存续期。融资租赁公司需制定资产分类程序和标准,从资产中筛选有效资产,并通过信用增级吸引投资者实施证券化。
  
  (来源:西藏金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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