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融资租赁案例(售后回租)
某大型企业,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86000万元,主营磷矿开采与磷肥加工业务,是“十一五”规划建设的全国特大型磷肥基地建设单位。
企业为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选择以售后回租的形式与X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X公司从该企业购进一批矿磷石开采设备,再以该批生产设备作为租赁物租给该企业使用,租赁物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亿元,租赁期限为5年,按季度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该公司以合同约定的留购价格按“现时现状”留购租赁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通过融资租赁服务,该企业获得资金支持,满足其生产需求和发展要求,与此同时,X公司通过定期收取租金获得利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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