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融租赁公司成功案例
1997年6月,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电管理局及其各地区(州)电信局[包括现在的中国电信集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信公司及其各地区(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电信”)、中国移动通信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新疆移动”)、中国联合通信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新疆联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局及其下属各分局(以下简称“新疆邮政”)]达成协议,对其和田-乌鲁木齐、伊犁-乌鲁木齐、阿勒泰-乌鲁木齐三条通信光缆开办了为期3年的售后回租,期限三年,租赁成本总计9.11亿元人民币。
1998年-2000年公司为新疆电信、新疆移动、新疆联通、新疆邮政陆续办理了电话程控交换机、接入网设备、IC卡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线路维护用车、运钞车等设备及汽车的融资租赁,租赁成本总计4.5亿元。
1996年-2000年公司为新疆的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办理生产设备、电脑、运钞车融资租赁,总计租赁成本2.19亿元。
1999年-2000年公司为居民办理私人汽车、电脑租赁总计租赁成本1000万元。
2000年6月23日公司受长安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息”)委托,为中国西北航空公司办理了两架“空中客车”A310飞机(飞机编号:B-2301、B-2302)售后回租业务,租赁成本1.4亿元。此笔业务为中国大陆境内租赁公司首次开办飞机租赁业务。
2000年12月20日公司与中国北方航空公司签订协议,为其拥有的两架MD-82飞机(飞机编号:B-2121、B-2122)办理了售后回租业务,租赁成本1.73亿元。
2001年6月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与乌鲁木齐铁路局签订协议,办理三部火车头租赁业务,租赁成本1500余万元,开创了国内铁路机车融资租赁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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