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促进二手车新政发布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市场高涨
从上海誉商事业部获悉,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六项明确指出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在向消费者提供购车贷款(或融资租赁)的同时,根据消费者意愿提供附属于所购车辆的附加产品的融资。汽车金融公司开展购车附加产品融资业务时,执行与汽车贷款一致的管理制度。经银监会批准经营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二手车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可在30%最低要求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自主决定。支持保险公司加快开发符合二手车交易特点的专属保险产品,提高二手车交易保险服务水平。
不仅仅是二手车,从事汽车抵押、挂靠等业务的企业当前也被要求需要先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才能开展相应的业务,那么我国汽车融资租赁方面的市场究竟如何?
随着我国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于车辆购买和驾车出行的需求也日益增长。汽车融资租赁组作为一种行业形态,与我们日常生活的连接也越来越紧密。因此,中国汽车产业进入发展新常态,促使产业由生产制造拉动,渐渐转变为服务拉动,而汽车融资租赁借助这一风口,有了新的发展机遇。
我国汽车行业未来发展四大趋势:
1、SUV车型持续热销;数据显示,从2005-2015年,中国SUV销量年平均增幅43.27%,如此高速增长的细分市场,让国外汽车厂商眼红也必将引来持续投资。根据汽车企业公布的新车计划,2016年仍将有87款SUV新车推出。
2、新能源汽车井喷发展;借助国内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新能源汽车持续高速增长。2015年新能源汽车销售33万辆,比2014年增长3.4倍,其中纯电动销售25万,插电式混动汽车销售8万。在《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的通知》及相关有助于新能源车推广的车船税,交通运输政策,充电设施政策等等政策推动下,新能源汽车发展值得关注。
3、共享经济崭露头角;在互联网助推下,以人为中心的汽车共享日趋受到关注,在新生代中,拥有车的需求在减弱。尤其在移动互联网推进下,基于汽车出租、汽车共享等分享经济创新将陆续成为主流。
4、智能驾驶日益成熟;美国一家调研公司预测,2025年,全球无人驾驶汽车销量将达到23万辆,2035年将达到1180万辆,届时无人驾驶汽车保有量将达到5400万辆。其中,中国市场份额达到24%。有消息报道在研发无人驾驶技术的自主车企包括长安、北汽、比亚迪、力帆、长城、东风、吉利、广汽、上汽、一汽。
由于国内汽车市场庞大,汽车金融市场被广泛看好,相较于欧美成熟市场,我国汽车金融的渗透率极低。美国、德国的汽车金融渗透率分别为81%、64%,中国仅仅为20%。预计2020年,国内汽车金融的渗透率将提升至41%,隐含复合增长率超过22%。
随着越来越多企业涉足汽车金融行业,门槛也随之上升,那么如果要设立从事汽车相关的融资租赁公司,该从哪几方面来着手呢?我们通过咨询上海誉商集团融资租赁企业注册中心了解到以下相关信息。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要求:
(1)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必须是“融资租赁”或者“租赁”字样,注册资本最低1.7亿元人民币,且需要实缴验资,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
(2)具有可以作为公司注册经营之用的非居住性质的房屋地址,需要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协议;
(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和五名金融相关专业的高管人员、且高管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企业管理经验3年以上;
(4)股东可以由企业或个人组成,企业具有与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资金来源稳定、股权关系简单透明、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发展战略和盈利模式清晰,诚信和纳税记录良好;
(5)优先试点领域为主要股东有设备制造与销售、大型工程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域背景,或为中小微企业及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服务,或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为环保、市政、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领域或产业服务;为制造业产品出口及企业“走出去”发展服务等;
(6)必须充分说明母公司的上一年经营情况(营业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率、含纳税情况)、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考虑主要业务领域、业务模式、资金来源、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拟设立试点公司的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要求:
自贸区内
(1)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必须是“融资租赁”或者“租赁”字样,注册资本折合美元最低1000万元,根据天津市商委的统一要求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位20%,其余两年之内到位。公司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
(2)具有可以作为公司注册经营之用的商务办公性质的房屋地址,需要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协议;
(3)外资融资租赁可以分为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性质,股权比例中外资比例不少于25%。股东必须是企业,该类股东公司必须成立一年以上;董事为外籍自然人,股东为外籍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4)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和金融相关专业的高管人员、且高管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企业管理经验3年以上;
(5)鼓励服务领域为飞机、轮船、医疗器械、装备制造与销售、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
自贸区外
(1)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必须是“融资租赁”或者“租赁”字样,注册资本折合美元最低1000万元,根据股东约定实际情况确定注册资本到位期限,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
(2)具有可以作为公司注册经营之用的商务办公性质的房屋地址,需要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协议;
(3)外资融资租赁可以分为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性质,股权比例中外资比例不少于25%。股东必须是企业,该类股东公司必须成立一年以上;
(4)建议中方股东、外方股东必须是持续经营的、有资产实力和投资能力的企业。外方股东公司上一年度的资产总额不小于500万美元,董事为外籍自然人,股东为外籍自然人或企业法人,近一年无股权变更记录。中方股东公司须至少拥有超过认缴注册资本额度的资产证明和注册资本认缴能力。中方股东和外方股东必须提供其银行自信良好或银行存款证明,作为其资产实力的辅助证明;其余符合自贸区内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的第4和第5条。
来源:海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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