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布自贸区首批金融创新案例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16-01-07 / 阅读:427

  自国务院批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来,随着天津自贸区“金改30条”正式落地和首个实施细则出台,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多项创新业务成功办理,市场主体初享政策红利。为充分发挥创新业务的示范带动效应,尽快实现创新政策效用最大化,近期,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公布了首批金融创新案例。
  
  案例一:开展大额存单发行试点,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目标。
  
  2015年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和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是全国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基础成员单位,其中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在自贸区有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按照政策要求,积极辅导银行建立本机构大额存单管理办法和大额存单业务管理系统等相关工作,大力支持大额存单业务发展,拓宽存款类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
  
  天津滨海农商银行是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基础成员单位、同时具有发行同业存单经验的地方法人机构,11月16日向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正式提交了《关于发行2015年度大额存单计划的报告》。11月23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批准该行2015年5亿元大额存单年度计划。2015年12月1日,天津滨海农商银行正式发行首期人民币大额存单,成为天津市第一家发行大额存单的法人银行。
  
  案例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成为企业架通国际国内资金的桥梁。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为自贸区内9家企业办理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成功归集资金92亿元人民币。此政策为企业打通了集团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的资金调剂和归集渠道,有助于企业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企业真正实现全球资金管理模式下不同市场间的资金调拨。
  
  案例三:进一步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
  
  在真实、合法交易基础上,自贸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外汇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如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为自贸区内7家A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入业务112笔,金额852万美元,均未经过待核查账户;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为区内A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入业务47万美元,均未经过待核查账户,有效提升贸易便利化程度,提高企业资金运行效率。
  
  案例四:首单外债意愿结汇业务成功办理,极大便利了企业的投融资操作。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的指导下,建行天津分行于12月22日为天津自贸区内客户万康航空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办理天津地区首单金额为1629.6万美元的外债意愿结汇业务,让有相关需求的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自贸区政策红利。在此次金改政策出台之前,外债结汇遵循实需原则,在提供支付背景前提下结汇后人民币资金及时划转。
  
  “意愿结汇”意味着企业可以根据汇率波动情况,选择合适时点先行结汇,有支付需要时再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划款,使企业能够更好管控自己的汇率风险,在人民币双向波动日趋频繁的形势下,该政策便利了自贸企业的投融资操作,获得了客户好评。
  
  案例五:融资租赁类公司售后回租项下外币支付设备价款,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已批准招银租赁下设SPV开展售后回租业务,以外币形式支付租赁设备价款,金额共计2亿美元。此政策能有效解决承租人后续资金使用中面临的货币错配问题,交易双方均可有效避免汇兑风险、降低汇兑成本、减少资金汇兑损失,有利于天津自贸区租赁企业发展。
  
  案例六:首笔联合租赁业务成功办理,便利企业资金灵活运营。
  
  农业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汇众(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三方对接,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中心支局政策指导,首笔联合租赁业务成功办理。此业务为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内的汇众(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购买海洋工程装备资产,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交于境外承租人使用,资金用于国内技术领先的“301起重铺管船”项目,资产总额近1.8亿美元。
  
  该笔业务实现全国三个“第一”,即第一笔自贸区挂牌后联合租赁业务,第一笔外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系租赁公司联合开展的租赁业务,第一笔天津自贸区内以海洋工程装备为标的物的跨境租赁业务。联合租赁模式便于企业控制交易风险、减少资金占用规模,将在天津自贸区释放良好的示范效应,对丰富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产业模式、促进融资租赁产业创新,巩固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产业优势,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推动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案例七: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规避汇率风险和套期保值的需求。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为境外机构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8.2亿美元。此政策为具有境内账户(NRA账户)的境外机构规避汇率风险提供支持,同时还将逐步增加境内“走出去”企业境外融资意愿,为其在境外融资境内购汇还本付息提供便利,锁定融资成本。
  
  案例八: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高效配置资源。
  
  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协助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搭建了天津首个租赁公司项下外币现金管理平台。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作为主办企业集中管理46家成员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开展境外外汇资金境内归集、境内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外债额度集中调配以及经常项下集中收付业务。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为企业提供了全球统一视图,实现了全球化、区域化、本地化的资金统一调拨和集中管理,能够有效满足企业统筹使用境内外外汇资金的需要,有利于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高效配置资源、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案例九: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降低跨行政区金融交易成本。
  
  2014年9月,华夏银行在北京、天津、石家庄三地同步举办京津冀协同卡首发仪式,正式推出华夏京津冀协同卡。华夏京津冀协同卡是国内第一张为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而专门发行的银行卡。以这张卡为载体,为京津冀三地一亿人民打造“大同城”金融服务圈,提供“三地协同,优惠便利,七维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包括网点服务、费用优惠、财富管理、贵宾服务、贷款融资、集团用卡、支付便利等7个方面的一体化服务。
  
  该卡除具备普通借记卡所有功能外,还能享受更多优惠政策。首先,在京津冀部分地区的华夏银行网点柜台及ATM办理存款、取款、转账业务均不收取手续费;其次,通过网上银行办理三地七市间的转账,不收取手续费;此外,很快还将可以在三地七市办理异地改密、挂失和强行改密等业务,也可以办理异地个人贷款业务,轻松解决异地抵质押及放款问题。
  
  “金改30条”落地后,市场主体跨行政区金融交易成本将进一步降低,将享受到更加高效、便捷的支付结算、异地存储、信用担保等业务同城化综合金融服务。
  
  文章来源:中国租赁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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