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宇邮电国际租赁高木:中国经济创新进程中,租赁业大有可为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16-05-23 / 阅读:771

  编者按:2016年5月融资租赁法律培训会期间,北京市汇融律所就融资租赁行业前景和交易模式创新问题采访了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中日合资)财务总监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高木先生,本篇访谈稿是对高木先生就前述问题答复的整理。
  
  高木先生指出,创新离不开新企业对资源的整合,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租赁行业应当以好的交易模式解决资源整合的问题,而国家层面则应当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具有前瞻性的优惠。
  
  问:高木先生,您好!在中国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您对中国租赁行业的前景有什么看法?
  
  高木先生:从日本发展的经验来看的话,中国现在的租赁行业还处在一个成长阶段,但是行业的导入期已经结束了。
  
  中国的经济虽然已经放缓,但是现在整体上还是再增长的,并且现在中国提倡要创新,所谓的创新最直观的体现就是设备的更新,再有一个是新的企业、新的产业要出现。在这个过程中,租赁行业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
  
  迄今为止,中国已经出现了一些用我们日本的说法是“重厚长大”的产业(编者注:“重厚长大”大意是资深的有年头的资产量较大的意思),它们在租赁业从最初的导入期到成长期的时候,基本上都会用到租赁;那么在从成长期到成熟期,直至成熟期过去之后呢,除了“重厚长大”产业之外,还有许多其他产业出现。比如说在日本当时就出现了半导体产业,它在很多方面就是依靠租赁这个行业帮助它转型到其他阶段去的。
  
  中国现在应该是正处于成长期兴旺的时候,租赁行业只要把握好社会需求的方向,租赁业还会一个很长时间的高速成长阶段。
  
  问:高木先生,日本从上世纪60年代便开始有现在租赁业了,而中国的历史才30余年,您觉得在融资租赁这一块,中国有没有需要向日本学习的地方?
  
  高木先生:中国已经,不仅仅是从日本,而且从世界各国学到了很多。比方说十年前我来中国工作的时候,飞机这个行业,虽然30%的飞机是从国外租来的,但是中国国内的租赁公司做不了,那么这个现在已经成为历史了。
  
  日本在国际社会有个很有名的模式——JOL模式,日本方式的经营租赁,它结合了什么呢?要有承租人,要有出租人,并且要有银行等贷款方,并且还要一个投资人,通过投资人去把社会上、民间的或者各方各面的有投资需要的资金也吸引过来。吸引过来的话,就需要国家扶持政策的支持,在日本,企业如果成立一家新的公司来创新,那么这个创新的新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就可以顺延或者说递延下去,这个政策,我认为是最值得学习的。
  
  企业所得税可以递延具有巨大的意义,对于社会来说,能让企业安心为社会发展创造新的空间出来;对于企业来说,则减轻了巨大的负担。当然,不是说免税,而是将来这个创新企业要实现收益的时候,还是要交税的,只是暂时递延了。
  
  那么这个税务政策延续下去的时候有个什么效果呢?它会逐渐扩散起来,这个企业到了要以实现利益的时候,那么它可以有个选择,它可以继续投资,继续创新,继续把所得税延续。那么这样就会很好的促进企业的技术更新,萌生新的产业。
  
  而且现在的产业可以这么说,不管从哪个国家来看,真正的几十年都是生产同样的产品的产业,是很少很少的,都是要变化的。就拿丰田汽车来说,它以前是生产纺织机械的,它是拿生产纺织的利润来投资汽车,又把生产汽车的利润再来投资新的行业。
  
  在上面我所说的过程中,租赁起了很大的作用。当然,我说租赁起了很大的作用不是指简单的租过来,这种政策促进设备租赁的政策现在是很普通的,而是指需要成立一家新的公司,有投资人,有贷款人,有真正好的技术,发展的空间,来创造价值,逐渐做强。
  
  所以说,好的公司有租赁这种平台在的话,它能够帮助企业来转型,来创新,不然的话企业转型是很不好办的事情。如果不好好转型,今天很强大的企业,可能是十年以后就会消失,租赁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中国现在整个经济是增大期,而且中国现在是转型期,租赁可以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要用好它。国家政策的方面,如果能够出台像日本这样这样的税收政策,成立一家新的创新的公司,企业的利润,或者个人的所得税都可以递延,这样的话就可以解决许多想要发展但是没有资金发展的实体企业的问题。这跟拿钱买股票是完全不同的,不是说什么新设企业都行,而是要真正为社会服务、为社会创造新的价值的实体型的企业。
  
  文章来源:汇融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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