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资产余额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15-10-26 / 阅读:853

  租赁资产:截至某季度末,融资租赁企业开展的所有未结清租赁业务形成的资产余值(包括融资租赁资产和经营租赁资产)。
  
  资产余值:在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担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就出租人而言,是指就承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加上与承租人和出租人均无关、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未担保余值: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
  
  资产余值=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
  
  担保余值=与承租人有关担保余值+与出租方有关的担保余值
  
  最低租赁付款额=租金之和+就承租人而言担保余值/优惠购买价
  
  最低租赁收款额=最低租赁付款额+就出租人而言担保余值
  
  融资租赁资产总额:截至填报所属季度末,企业开展的所有未结清融资租赁业务形成的租赁资产余值,包括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与未实现收益余额的差额、未担保余值、融资租赁预付设备款和待转融资租赁资产等。企业需按租赁物分类(共14类)拆分融资租赁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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