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美林融资租赁与大连电瓷开展售后回租业务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15-08-19 / 阅读:511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森堡分行(以下简称“卢森堡分行”)为受益人,广州中金美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美林”)为被担保人的融资性保函。根据该笔保函,中金美林向卢森堡分行申请跨境贷款,并将该笔贷款按结汇日价格结成人民币用于购买公司的租赁资产并回租给公司。
  
  公司以自有部分生产设备与中金美林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 1.1 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 34 个月,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 营资金周转,降低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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