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筹建首家金融租赁公司获批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15-08-12 / 阅读:477

  8月11日,记者从江西银监局获悉,中国银监会日前批复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筹建。
  
  据悉,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册地为南昌市,拟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由南昌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出资5.1亿元,认购股份51%,江铃汽车集团公司等江西省内其他七家企业共同出资4.9亿元人民币,认购股份49%。这是2015年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规划名单下发后,第一家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的金融租赁公司,将填补江西省金融租赁公司的空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复[2015]476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请示》(洪银字〔2015〕34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在江西省南昌市筹建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三、筹建工作接受江西银监局的监督指导。拟筹建机构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四、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江西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文章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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