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为子公司与华一租赁开展售后回租提供担保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电力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中山公司”)拟向华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一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主要以自有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合作,具体模式为:新电力公司和深南电中山公司通过将选定自有设备出售给华一租赁,再向华一租赁租回设备。设备所有权在华一租赁支付租赁物件协议价款的同时转移给华一租赁。在租赁期内,新电力公司和深南电中山公司分别按期向华一租赁支付租金,继续保持对该部分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租赁期满,新电力公司和深南电中山公司以100元名义价回购相应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为了满足新电力公司和深南电中山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分别为新电力公司、深南电中山公司提供1.9亿元(人民币,下同)和6.1亿元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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