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租赁拟与江苏金智科技子公司开展12亿元融资租赁业务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16-11-21 / 阅读:422

  经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乾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华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智乾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华电力”)因承接达茂旗(满都拉、飓能、宁风、高传)198MW风电场及送出工程的EPC总承包,拟向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0年的融资租赁业务,在此项下的融资租赁业务需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在办理上述融资租赁业务中,因双方就协议相关要素未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终止了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上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
  
  为推进项目建设,经与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租”)商谈,拟变更融资租赁实施方式,由风电场所属项目公司达茂旗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源风力”)、达茂旗宁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翔风力”)、达茂旗宁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风风力”)、达茂旗南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传风力”)直接向中金租申请12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在电站建设期阶段(截止电站并网发电)以及上述四家项目公司将全部股权质押给中金租手续落实前,公司及乾华科技、乾华电力为此项融资租赁业务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乾华科技、乾华电力所承接达茂旗(满都拉、飓能、宁风、高传)198MW风电场及送出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风电场所属项目公司宁源风力、宁翔风力、宁风风力、南传风力拟向中金租申请12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10年。在电站建设期阶段(截止电站并网发电)以及上述四家项目公司将全部股权质押给中金租手续落实前,拟由公司及乾华科技、乾华电力为此项融资租赁业务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担保方式为如承租人(即宁源风力、宁翔风力、宁风风力、南传风力四家项目公司)违约或者电站无法建成并网发电时,乾华科技、乾华电力受让中金租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公司同时对乾华科技、乾华电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来源:金智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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