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 云南将培育至少20户融资租赁企业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16-03-21 / 阅读:456

  昨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融资租赁实现业务领域覆盖面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和竞争力水平显著提高,以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等方面的作用。
  
  按照意见,云南利用近5年的时间,培育形成不少于20户专业优势突出、管理先进、竞争力较强的融资租赁企业。并基本建立起统一、规范、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鼓励各级政府探索通过风险补偿、奖励、贴息等政策工具,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意见强调,全省各地应简化融资租赁企业设立的审批程序,对设立申请资料齐备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设立申请资料齐备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商务部并跟踪办理审批手续。还要建立内外资统一的融资租赁业管理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实现经营范围、交易规则、信息报送、监管检查等方面统一,引导和规范各类社会资本进入融资租赁业,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文章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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