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渤海银行对融资租赁保理业务进行风险提示
融资租赁业务作为近几年的新兴业务发展迅速,目前,同业叙做的融资租赁业务中的“通道类”业务,实质性风险由承租人承担、融资租赁公司非实质授信人,因此在叙做以租赁公司为“通道类”业务时放松了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管理,但部分融资租赁公司专业实力较弱,存在管理失当的行为,有的甚至涉足非法经营,容易埋下风险隐患。因此近期多家同业的融资租赁业务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分别出台了暂停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通知。
渤海银行济南分行为在控风险的前提下,合规发展好融资租赁业务,对融资租赁保理业务项下的风险进行了归纳总结,于近期向全辖发出风险提示和要求。
文章来源:渤海银行济南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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