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政策促融资租赁发展提速 A2P模式大有可为
12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一项决定是“支持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别以深化粤港澳合作、发展融资租赁”。这是继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措施,9月7日、8日,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印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又一次以国家层面出台的支持融资租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
作为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融资租赁对于服务实体经济具有不可撼动的重要地位,但相较于欧美国家,目前市场渗透率并不高。如前所述,今年以来,国务院“四剑齐发”支持融资租赁业发展,对于行业来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业内专家认为,从发展趋势来看,在整个“十三五”期间,中国的融资租赁行业将会快速发展,到2020年预计可以超过12万亿元,成为社会经济中仅次于银行业的主要融资渠道。
对于企业来说,创新、技术升级、设备购置都需要在短期内投入大笔的资金,这些资金从哪里来,是最现实的问题。据粗略估计, 租赁企业80%的资金来自于银行贷款。经济下行时,企业获得资金比较困难,虽然央行屡次降准降息,但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高门槛依然令那些有真实业务、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望而却步。
市场的需求和技术的发展,催生了互联网金融的一个新的爆发点:A2P(Asset to Peer),最典型的代表就是一直以融资租赁债权转让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A2P平台e租宝。它是互联网金融和融资租赁的融合,既服务了实体经济发展,践行了普惠金融理念,也填补了目前金融市场对中小企业、个人投资者服务的不足。
e租宝的A2P模式,A就是融资租赁债权资产,产生于“出租方”+“供货商”+“承租方”的三方交易。而P对应的就是投资者。e租宝接到融资租赁优质债权转让申请后,进行风险审核,再发布到e租宝平台供广大个人投资者选择。在e租宝平台,投资者面对的不再是千差万别的借款项目,而是融资租赁这一细分领域的优质债权。而这一优质债权的产生,涉及到“出租方、供货商、承租方”与《采购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三方两个合同成为了A2P模式风险把控的第一道保障,在线上转让时,e租宝又引入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进行二次风控,包括核实债权项目是否真实、优质,并对债权形成过程中的重要文件信息进行披露,保障投资者享受更安全高效的投资服务。
除了风控严密,e租宝A2P模式中的资金是直接流入到承租人的生产过程之中,融资的过程就是融物的过程,融资和设备购买是一体化的,从而实现资金流通与企业生产的无缝对接。这样一来,企业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获得了用于发展的资金,融资租赁企业盘活了债权资产,平台获得了流量,而个人投资者也获得了固定的收益,从而有效地润滑了实体经济,践行了普惠金融,实现了多方共赢。
在金融业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融资租赁业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政策的利好,让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优势的e租宝一直在保持健康稳定增长,其深耕的A2P模式在不断挖掘“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大产业市场的同时,也为推动传统制造业的产业升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了新的可借鉴发展模式。
(来源:并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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