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调整与中铝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上限额度为100亿元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15-11-16 / 阅读:51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租赁”)于2015年8月27日签署了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的《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由中铝租赁向本公司提供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服务。鉴于该协议中约定的融资租赁上限额度现已无法满足公司融资需求,本公司拟与中铝租赁签订新协议以取代前述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新协议的有效期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新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铝租赁的融资租赁余额(含租赁本金、利息、手续费等)最高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
  
  文章来源: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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