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为子公司与华商汇通融资租赁开展12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15-11-17 / 阅读:538

  根据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层同意,近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机电”)与华商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汇通”)、五莲县森龙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莲森龙”)签订了《租赁物买卖合同》,华商汇通与五莲森龙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华商汇通根据五莲森龙的要求向软控机电购买成型机等设备(以下简称“标的物”),合同价款合计人民币1,200万元,并将标的物出租给五莲森龙使用,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本金为人民币960万元,首付款人民币240万元由五莲森龙支付给软控机电。
  
  公司与华商汇通、五莲森龙签订了《回购合同》,若五莲森龙连续两期或累计三期未按《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公司即承担租赁设备余值回购义务,具体回购金额=在回购时点五莲森龙未付的全部租金总额+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利息+相关费用等(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准);回购款每延迟支付一日,公司除支付回购款外还须按未付回购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华商汇通支付违约金。
  
  另外,公司、软控机电与第三方山东福森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森工贸”)、五莲县福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龙国际”)、五莲县森龙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龙轮胎”)及自然人五莲森龙法定代表人于庆森及其配偶潘为菊、自然人福龙国际法定代表人于兆龙及其配偶潘蕾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五莲森龙法定代表人于庆森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其将其持有的福森工贸100%股权质押给公司,对公司本次提供的回购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文章来源: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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