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银租赁成功发行金融债助力租赁发展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6月26日在银行间市场招标发行的20亿元人民币固息金融债引发各界广泛关注。此次的金融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中长期资金,分为三年期和五年期两个品种,拟发行规模各10亿元。
虽然在前几年交银、江苏、华融3家金融租赁公司也发行过金融债,但近两年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一直处于停滞状态。此次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金融债标志着租赁公司债券发行重新启动。
融资租赁公司是否拥有充足的资金来源、雄厚的资金实力与其未来的健康发展息息相关。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也是由其行业的特性所决定的。西方租赁业发展趋势显示,由资金实力较强的母公司开办的融资租赁公司,或是依托行业、以厂商为背景的租赁公司,能够得到良好的发展。以德国、意大利为例,大约九成的租赁公司是由厂商、银行或是有相关背景的实体开办的,具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其他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在不断优胜劣汰的过程中,退出市场或是成为中间商。
我国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金融制度、投资体系仍不够完善,这使得我国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占比差别较大。统计数据显示,我国2011年直接融资占比仅17.29%,间接融资占比高达82.71%。与西方公认的40%与60%的安全比例相差较大。目前我国融资租赁公司运营资金主要有股东贷款、商业贷款、项目融资等方式。但是我国的租赁公司过度依赖商业银行贷款,银行短期贷款占融资租赁公司外部资金来源的90%以上,使用同业拆借、金融衍生类方式筹资的租赁公司寥寥无几,融资方式单一,融资成本高。固然租赁公司在经营管理与业务水平方面的不断提高有助于自身实力的增强,但是筹资渠道缺乏,单纯依靠自有资金支持仍然影响着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制约了租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作为直接融资的方式之一,通过债券市场发债具有程序简单、低成本、高效迅速的特点,因而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来说,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发行金融债券是一种有效并且可行的筹资方式,有助于公司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满足资金需求。虽然业界曾试图发行过各类金融债券解决资金渠道多元化的问题,但仍未形成大的趋势。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公告后的首家发债公司,分别于2010年5月与2011年12月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金融债券。2010年发行固定利率三年期与五年期的债券;2011年发行三年期固定利率、五年期浮动利率债券;两种类型各发行5亿元。此外,作为银行系租赁公司发行的首笔金融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7月发行了总额20亿元三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票面利率为3.15%。债券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新增租赁项目投放和到期债务的偿还。紧跟交银租赁公司的步伐,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补充公司中长期资金,于2010年11月12日发行了总额5亿元,票面利率为4%的五年期金融债。虽然交银租赁与工银租赁等少数金融租赁公司曾通过境外平台公司发行过美元债,但是我国迄今仅有少数综合实力较强的租赁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进行筹资。
对于租赁公司通过发行金融债来筹资,业内持积极肯定的态度。金融债对于金融租赁行业既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增加外部资金,又扩大了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了流动性风险,有助于租赁公司增强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工银租赁总裁丛林也曾表示,工银租赁有意尝试租赁资产证券化,并将积极推进金融债发行工作。
但是目前我国发行金融债券程序仍然复杂,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债门槛很高。发债的租赁公司要满足净资本、盈利水平等经营指标全部高于同业平均水平并且需累计3年的经营业绩指标等条件。这些必须满足的硬性要求对于大多数金融租赁公司而言难以达到。即使满足了上述发债条件,仍需要经过银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两个监管机构的审批,审批时间长,对于大部分租赁公司来讲时间成本太高。虽然金融租赁公司多有发行金融债的意图,而最终能成功发行债券的仅有为数不多的几家。业界希望以招银租赁此次发行金融债为契机,在相关监管部门与金融租赁机构共同努力下,进一步推动租赁行业在债券市场筹融资。相信随着环境的改善,金融债未来有望成为金融租赁公司重要的融资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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